银监会紧急通知:地震造成不能偿还债务 银行应予以核销 和讯银行消息 5月23日,中国银监会发出紧急通知,要求银行做好汶川大地震造成的呆账贷款核销工作。 通知指出,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《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(2008年修订版)》的规定,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,或者以保险赔偿、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,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;对于银行卡透支款项,持卡人和担保人已经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,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,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。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谭卫对和讯网表示,银监会通知出来后,各家银行应该很快会出台相关细则。
相比于此前市场预期的政府、银行、贷款人各承担一部分损失的方案,此次银监会紧急发布通知,意味着银行将独立承担地震造成的不能偿还债务的损失。对此,谭卫称,很多小银行很难独立承担这部分损失,监管层可能会在其他方面,比如说税收上对银行予以补偿。
此外,银监会通知中还特别指出,银行要防范可能出现的虚假核销等风险。业内人士认为,在“不能偿还债务”的判定上,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,这无疑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