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枣庄市召开的独生子女福利救助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,从今年起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独生子女福利救助保险,32.3万户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城乡家庭将享受到“生育关怀”。
据了解,自从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,枣庄市少生了180多万人口,但同时,部分独生子女家庭,也因孩子或者父母的意外伤害失去了依靠,生活更加艰难,养老无法保障。据人口计生委和计生协会的调查统计,全市共有独生子女死亡家庭135户,独生子女病残家庭981户,独生子女父母病残家庭1363户,独生子女父母死亡家庭1952户,享受当地低保待遇的其它计生困难家庭443户。
为探索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救助制度,枣庄市人口计生委、市计生协会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险公司协商决定,从2008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独生子女福利救助保险活动。按照规定,全市范围内0至14周岁、父母已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、身体健康的独生子女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,保险期限为1年。本保险保险费每年17元,其中乡镇(街道)负担7元,独生子女费中解决10元。
在保险期间内,被保险者遭受意外事故残疾或者伤害、重大疾病住院救助医疗,将 得到保险赔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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